一、代理民事(含经济、知识产权、非诉)案件: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、非诉案件 10000—300000元/件;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,按规定的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收费:
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
10万元以下(含10万元) 10000元
10—50万元部分 9%
50—100万元部分 8%
100—500万元部分 7%
500—1000万元部分 6%
1000—5000万元部分 5%
5000万元以上—1亿元部分 4%
1亿元以上部分 2%
3、涉外案件(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,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上浮30%进行,若涉及多语种服务的,费用标准根据案件难度上浮5倍。
4、风险代理案件按案件所涉标的额的30%收取诉讼代理费。
二、代理行政案件: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10000—300000元/件;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。
三、办理刑事案件:
1、侦查阶段: 10000—30000元/件;
2、起诉阶段: 10000—30000元/件;
3、审判阶段: 20000—60000元/件;
4、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: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0—50000元/件;涉及财产关系的,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;
5、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,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;
6、申诉案件按一审标准上浮10--30%收费。
四、办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: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0—300000元/件;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上浮30%执行。
五、代理仲裁案件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上浮10%执行。
六、解答法律咨询收费标准如下:
1、法律咨询,每小时1000--3000元,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。超过1小时不足1.5小时的,按1.5小时计费;超过1.5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,以此类推;
七、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
非诉讼业务一般按件收费或按时收费。按件收费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,并在此基础上调3倍收费。
1、资信调查、咨询建议书、法律意见书、律师见证等,不涉及财产关系的,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;涉及财产关系的,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,每件在3000元基础上按财产标的的9%累计收费;资信调查、咨询建议书、律师见证等,按财产标的额2.5%收费,但最低不得低于5000元。
2、审查、起草、修改合同、章程,参加项目谈判收费标准,按照合同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:
合同标的 收费标准
10万元以下部分(含10万元) 收费不低于5000元;
10--50万元部分(含50万元) 3%;
50--100万元部分(含100万元) 2.7%;
100--500万元部分(含500万元) 2.4%;
500--1000万元部分(含1000万元) 2.1%;
1000--5000万元部分(含5000万元) 1.0%;
5000万--1亿元部分(含1亿元) 0.5%;
1亿元以上 0.2%。
3、公司改制,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
标的额 收费标准
100万元以下(含100万) 收费不低于100000元
100—500万元 5%
500—1000万元 3%
1000—5000万元 2%
5000万—1亿元 0.9%
1亿元以上 0.5%
4、 股权转让、股票上市、参与破产程序(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)参照公司改制收费标准执行。
5、 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,按照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.9%—1.5%收费。
八、陕西秦中律师事务所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收费标准:
1、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,20000—100,000元/年,最高上浮不得超过五倍。
2、担任小(微)型企业法律顾问,5000—100,000元/年,最高上浮不得超过五倍。
3、担任机关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,50000—150,000元/年,最高上浮不得超过五倍。
4、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,100000—300,000元/年,最高上浮不得超过五倍。
5、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,300000—1000,000元/年,最高上浮不得超过五倍。
6、对微创企业的法律顾问费最多可优惠10%;法律顾问单位的重大专项法律服务项目,须按照按时或计件方式签订书面协议后另行收费;法律顾问单位诉讼、仲裁,按照一审民事诉讼标准最多下浮10%收费。
备注:1、咨询以电话方式为主;2、修改文本以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为主;3、书写大项目法律文书或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,另行优惠收费;4、代理不含上诉免费案件的诉讼、仲裁等案件另外可适当优惠收费;5、委托单位有特殊服务要求的,另行协议收费。
九、以上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项收费标准,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,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,但最高不得超过以上标准的5倍。
十、律师服务费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,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。
十一、其他
律师服务收费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行政、司法、鉴定、评估、拍卖、翻译、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,也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差旅费用。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、仲裁费、评估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、公告费、查档费、翻译费、文印费、证人出庭补贴等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,由委托人另行支付,但双方有约定的除外。